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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企业人民币结算账户禁止定期存款

作者:志卓会计事务所 发布时间:2010-12-14 15:23:25 阅读次数:1680 次

为防堵热钱,监管部门近期向银行发文,规定境外企业人民币结算账户(NRA)只能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新规出台后,境外企业往人民币结算账户存款的积极性明显下降。

《证券时报》12月14日报道了上述消息。报道称,今年以来,随着人民币持续升值,越来越多参与跨境贸易的境外机构选择将一部分资金以定期存款的形式存在人民币结算账户,一方面坐享人民币升值的汇兑收益,另一方面可获得更高的存款利息。

数据显示,目前内地人民币半年期、1年期的存款利率分别为2.2%和2.5%,而在香港,人民币半年期存款利率介于0.46%-0.78%之间,1年期定存年利率则介于0.5%-1.4%之间。因此,高额利差之下,今年以来境外机构人民币结算账户内的人民币存款持续增加。

报道称,近期监管部门下文规定NRA账户只能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后,两地人民币价差基本消失,目前境外企业往NRA账户存款的积极性已明显下降。

报道并称,上述规定不影响已经办理定期存款业务的境外企业人民币结算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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